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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合理的工讀契約

我在7-11工讀

老闆說要簽工作契約

要簽一年的

如果違約要賠給這位業主違約金一萬多元

($95/時*8小時*14天=10640元)他說一萬多元是訓練員工的費用

是以半個月的薪水下去算的

但我覺得很不合理

他不但沒有讓我們上7-11開的員工課程

且我的時薪也沒有到95這麼多

也才80而以且我是工讀生

早上要上課

一天又不會上到8個小時這麼多

哪來的半個月的薪水。

且又沒有勞健保

但我最後有簽這份契約

可是只有老闆那份契約

他卻沒有給我契約

那這樣契約有算嗎?這樣如果老闆偷偷改契約內容

吃虧的是我們?!因為發覺這位業主只為自已的利益著想

並不會替員工著想

只是把員工當作賺錢的工具

我做不下去了

那我需要支付這位業主違約金嗎???我真得不甘心

支付給他......
不用支付給她阿請問一下您滿 20 了嗎?沒滿20歲之下 所簽署的契約都不具有法力效應再說好了 7-11 的時薪沒95 很誇張你可以去勞委會投訴他 參考資料 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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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8091411533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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