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應該繳納多少遺產稅啊?
某李於民國95年10月31日往生
有配偶吳女(民45年6月6日生)、長女A(民國74年7/7生)
長子B(民77年1/1生)及重度智障母親四人。
某李死亡時戶籍設在台北市內湖區江子里30鄰康寧路780號
試依下列資料計算應納遺產總額。
一、某李死日名下財產如下。
1.保險給付1.農保死亡給付20萬
受益人長子A。
2.安X人壽保險公司給付某李死亡保險400萬
指定受益人為吳女。
***2.土地:1.台北市內湖區新坡尾段12小段50地號
地目:道
面積100m
公告現值9萬/m
市價10萬/m
持分:1/3。
此陸地為無償供公共通行之道路土地
有取得主管機關證明。
2.台北市內湖區新坡尾段3小段78地號
地目:田
面積200m
公告現值6萬/m
市價9萬/m
持分:全。
繼續經營農業生產。
3.台北市內湖區新坡尾段10小段31地號
地目:建
面積800m
公告現值10萬/m
市價13萬/m
持分:全。
***3.房屋:台北市內湖區江子里30鄰康寧路780號
面積:600m
房屋評定現值500萬
以此屋向台銀抵押借款200萬
稅級號碼:A14352702001。
***4.銀行存款:1.華X銀行內湖分行
活存100萬
帳號:118-20-501124-7。
2.萬X銀行城中分行
定存400萬
帳號53815721
存款期間自民95年7月31日至96年6月30日止
年利率4趴(4/100)。
***5.證卷:1.A公司股票面額10元計6000股
95年10月31日收盤價105元。
2.B公司股票面額10元計10000股
95年10月31日收盤價160元。
3.C公債300萬。
-------------------------------------------二、吳女名下財產如下:1.土地:1.台北市中正區公園段18小段17地
地目:建
面積300m
公告現值為2萬/m
持分1/3
系民國70年5月10日取得。
2.台北市內湖區新里族段88地號
地目:建
面積40m
公告現值為10萬/m
持分:全
系民國92年1月3日取得。
***2.房屋某李於民國94年6月1日贈與配偶吳女一屋
坐落新莊市頭前里10鄰化成路1000號
面積200m
95年10月31號房屋評定現值500萬元。
-------------------------------------------建議解答方式:1.先算某李遺產總額有多少
哪些不計入遺產總額?2.免稅額
扣除額為多少?3.之後計算出某裡的課稅遺產淨額。
4.再以課稅遺產淨額乘以稅率=應納遺產稅額。
請各位專業的大大幫幫忙解答T_T!
= =我幫你算看看好了!!明天換我考了說
ㄧ起加油吧若配偶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權
則先算出扣給配偶的那ㄧ半10627萬-900萬=9727萬/2=4863.5萬1.先算某李遺產總額有多少
哪些不計入遺產總額?8000萬 500萬 1200萬 400萬 4萬 63萬 160萬 300萬=10627萬遺產總額=10627萬-4863.5萬=5763.5萬2.免稅額
扣除額為多少?免稅額=1200萬扣除額=配偶主張400萬 A女兒主張40萬 B兒子主張40萬加上(20歲減18歲)乘上40萬 母親主張100萬加上500萬 1200萬農地=2360萬3.之後計算出某裡的課稅遺產淨額。
遺產淨額=5763.5萬-1200萬-2360萬=2203.5萬4.再以課稅遺產淨額乘以稅率=應納遺產稅額。
應納稅額=2203.5萬*10%=220.35萬= =不知道對不對ㄝ跟你算的答案ㄧ樣嗎??
參考資料
裝滿coldstone的大腦
你都知道程序了為什麼不試著算算看呢?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