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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應該繳納多少遺產稅啊?

某李於民國95年10月31日往生

有配偶吳女(民45年6月6日生)、長女A(民國74年7/7生)

長子B(民77年1/1生)及重度智障母親四人。

某李死亡時戶籍設在台北市內湖區江子里30鄰康寧路780號

試依下列資料計算應納遺產總額。

一、某李死日名下財產如下。

1.保險給付1.農保死亡給付20萬

受益人長子A。

2.安X人壽保險公司給付某李死亡保險400萬

指定受益人為吳女。

***2.土地:1.台北市內湖區新坡尾段12小段50地號

地目:道

面積100m

公告現值9萬/m

市價10萬/m

持分:1/3。

此陸地為無償供公共通行之道路土地

有取得主管機關證明。

2.台北市內湖區新坡尾段3小段78地號

地目:田

面積200m

公告現值6萬/m

市價9萬/m

持分:全。

繼續經營農業生產。

3.台北市內湖區新坡尾段10小段31地號

地目:建

面積800m

公告現值10萬/m

市價13萬/m

持分:全。

***3.房屋:台北市內湖區江子里30鄰康寧路780號

面積:600m

房屋評定現值500萬

以此屋向台銀抵押借款200萬

稅級號碼:A14352702001。

***4.銀行存款:1.華X銀行內湖分行

活存100萬

帳號:118-20-501124-7。

2.萬X銀行城中分行

定存400萬

帳號53815721

存款期間自民95年7月31日至96年6月30日止

年利率4趴(4/100)。

***5.證卷:1.A公司股票面額10元計6000股

95年10月31日收盤價105元。

2.B公司股票面額10元計10000股

95年10月31日收盤價160元。

3.C公債300萬。

-------------------------------------------二、吳女名下財產如下:1.土地:1.台北市中正區公園段18小段17地

地目:建

面積300m

公告現值為2萬/m

持分1/3

系民國70年5月10日取得。

2.台北市內湖區新里族段88地號

地目:建

面積40m

公告現值為10萬/m

持分:全

系民國92年1月3日取得。

***2.房屋某李於民國94年6月1日贈與配偶吳女一屋

坐落新莊市頭前里10鄰化成路1000號

面積200m

95年10月31號房屋評定現值500萬元。

-------------------------------------------建議解答方式:1.先算某李遺產總額有多少

哪些不計入遺產總額?2.免稅額

扣除額為多少?3.之後計算出某裡的課稅遺產淨額。

4.再以課稅遺產淨額乘以稅率=應納遺產稅額。

請各位專業的大大幫幫忙解答T_T!
= =我幫你算看看好了!!明天換我考了說

ㄧ起加油吧若配偶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權

則先算出扣給配偶的那ㄧ半10627萬-900萬=9727萬/2=4863.5萬1.先算某李遺產總額有多少

哪些不計入遺產總額?8000萬 500萬 1200萬 400萬 4萬 63萬 160萬 300萬=10627萬遺產總額=10627萬-4863.5萬=5763.5萬2.免稅額

扣除額為多少?免稅額=1200萬扣除額=配偶主張400萬 A女兒主張40萬 B兒子主張40萬加上(20歲減18歲)乘上40萬 母親主張100萬加上500萬 1200萬農地=2360萬3.之後計算出某裡的課稅遺產淨額。

遺產淨額=5763.5萬-1200萬-2360萬=2203.5萬4.再以課稅遺產淨額乘以稅率=應納遺產稅額。

應納稅額=2203.5萬*10%=220.35萬= =不知道對不對ㄝ跟你算的答案ㄧ樣嗎?? 參考資料 裝滿coldstone的大腦
你都知道程序了為什麼不試著算算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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