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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報稅 請求協助煩請附上預算表

您好請問我今年有兩張扣繳憑單(因為派遣轉正)一為253623 另一為59418共313041有保險公司寄的 97年繳稅保險費證明單共10644本身有學貸每各月繳納6300 於去年九月開始繳納學貸有助於我繳稅繳少一點嗎目前單身 父親自家作生意不要報稅母親無工作 年齡皆50歲請問可以報兩個扶養嗎 這樣我今年需繳納多少錢備註哥哥報稅以扶養奶奶滿70歲 那我還能扶養兩位父母親嗎謝謝
版大只需申報扶養無工作的母親

就不用繳稅!

綜合所得總額313

041 減免稅額154

000(=77

000*2人

即版大和母親) 減單身標準扣除額73

000 減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0

000 =綜合所得淨額0 =應納稅額0減扣繳稅額(以扣繳憑單內之扣繳稅額為準) =可退稅? 1. 學貸不能申報綜所稅

只有自用住宅購屋借款的利息可以申報!

2. 保險費每人每年可申報上限為24

000元

只有健保費不受24

000元之限制

得全數扣除!

如果版大可列舉項目只有保險費

因其金額小於單身標準扣除額73

000

應採標準扣除額申報較划算!

3. 夫妻得分開申報之例外情況如下:夫或妻年滿60歲或未滿60歲但無謀生能力

可由子女申報扶養

此時夫妻可以一方單獨申報

另一方列報為他戶受扶養親屬

或夫妻雙方列為不同申報戶的受扶養親屬。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98.4.21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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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9051901909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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