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70

急急急~~協商變更後

之前欠債136萬在95年參加協商80期8.88%利率

因每個月繳款金額大於薪水

2次協商銀行利率一樣維持8.88利率

之前繳了24期算一算都是在付利息錢

2次協商後銀行給了180期共15年每月繳10670

請問我有辦法在降低利率嗎?打給金管會申述有效嗎?
你打給金管會申訴是沒用的除非你能證明銀行有不當行為不然協商這種事情是你跟銀行之間的問題金管會是沒有權力插手也不會插手的你所謂的2次協商又是協商條件變更方案吧我個人覺得那是沒用的方式因為你還在協商中如果銀行提出方案你不同意~那就是照原本的協商繼續繳款你不繳款~那就是毀諾~所以銀行吃定你了~怎麼可能好的方案呢?想想吧~協議書是你自己簽下的~金管會怎麼管呢?我想你可以多方面去了解看看目前處理債務的方式1.個別債務協商2.前置協商3.債務清理法4.債務託管1.本身覺得債務協商對債務人來說的幫助不大因為如果有遲繳~反而是加重負擔而且之前的努力都是白費的必須保證不會有繳不出來的時候也不能遲繳 2.由自己提出還款方式來跟銀行協商其實還是由銀行提出還款方式讓你償還辦理更生之前的前置作業必須無協商過才可以申請申請不通過可以進入更生程序3.至於債務清理法要等今年4月11號才會開始實施而且有眾多限制更條文~幾乎所有規定都已經出來了協商過後是不能辦理的喔.除非有不可歸責於己的原因每個人想法都不一樣可以了解看看4.債務託管是以比較人性化的方式挑選適合每個人的還款方式作還款計畫~有效的還款缺點是要找到專業的公司才能有效的處理當然個人情況跟面對的態度也是有影響的唷以上意見你可以多多比較唷有問題也可以加入我的知識交流唷
您好

參加95年公會協商者

有幾種方案:若是有不可歸責於己的原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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